小产权房那最后的幻想已然破灭掉了。近日,自然资源部明确地下发了通知,对于那种乱占耕地去建房的情况,还有城镇居民非法购买宅基地和小产权房这些,全然都不得办理登记,这就意味着违法用地永远都没办法借助确权登记来洗白身份了。上百万购买了小产权房的城镇居民,这次真的是等不到“转正”的那一天了。
人们约定俗成称作小产权房的,并非法律术语,它一般是指那种建在农民集体土地之上的房屋,该房屋未曾缴纳土地出让金,而且其产权证并非由国家房管部门予以颁发,自 1999 年直至如今,国家相关部门曾多次发布文件着重表明,集体土地不准用于商品住宅的开发建设,并且城镇居民不可以购买农村宅基地以及农民住宅。
这类被称作“小产权”的房子,原因在于其于法律范畴内不存在合法的身份,它没有经由国家所颁发的房产证,有的仅仅是由乡镇政府或者村委会发放的“乡产权证”,此证在法律层面基本不存在效力,购买小产权房等同于购置了一张缺乏法律保障的居住凭证。
深圳、北京等大城市周边存在小产权房,其价格仅是商品房的四分之一,或者甚至更低些。对于那些收入不高的家庭而言,这是他们能够在该城市安家的唯一可选择途径。到了2025年,北京五环以外的商品房平均每平米价格在5万元以上,然而旁边的小产权房每平米只要1万出头。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给出的数据表明,全国小产权房的存量数量惊人,仅仅北京周边的小产权房数量就超过了30万套,这些房子尽管属于违法范畴,可是却解决了大量外来务工人员的居住问题,有基层村干部进行透露,小产权房在开发建设的时候常常会有村集体参与其中,地方上也能够实现增加收入的情况,所以长期处于被默许的状态。
只是没有房产证书这是第一个问题,后续出现的麻烦事情才是真的让人头疼不已。陈先生定居在北京昌平某个小产权房之中,在此这样的情况下他遭遇遇上了烦心烦意之事,原因在于他买下该套房子之后,原来的房主却突然反悔,不仅找人强行进来占了这套房子,而且还打起了官司,然而在打官司的过程中才惊然发现法院很难去支持他,这是由于此次交易本身就是不具备合法性质的。
没人对建筑质量实施监管,消防通道常常被堵塞,物业公司说撤离就撤离。北京通州某个小产权小区,去年遭遇火灾,消防车无法进入,缘于道路过于狭窄。业主找开发商理论,开发商早已跑路,找村委会,村委会表示管不了,最终只能自行无可奈何地认栽。
自1999年起直至如今,国务院与相关部委起码下发了十几个文件,再三地着重表明小产权房违法。在2017年的时候,国土资源部联合住建部发布文件,再度清晰地阐明“防止小产权房借着不动产登记达成合法化”。此次自然资源部所发布的通知,仅仅是又一回重新申述了这一原则。
安徽财经大学,法学教授张运书,解释得十分清晰,尽管新土地管理法,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然而那是针对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地而言,并非宅基地,绝大多数小产权房,建在宅基地上,不在入市范围内,故而根本谈不上“转正”。
中国政法大学不动产与金融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席志国持有这样的看法,即不能采取那种一概而论全部拆除的方式,也不可以让其全部都实现合法化,而是一定要区分不同情形来加以处理,对于占用耕地以及违反生态红线进行建设的,那就必须要予以拆除,从而恢复土地原来的样子,对于符合规划并且建在建设用地上的,则能够通过补缴出让金等各类方式逐步使其合法化。
深圳存在过先例,部分满足条件的小产权房,在补交土地出让金之后,能够办理正规房产证。北京有个别项目,借由这种方式,解决了历史遗留问题。但前提乃必须契合城市规划,并且不得占用基本农田以及生态保护区。
新的土地管理法已然开启了通道,准许集体建设用地能够直接进入市场,与国有土地获取同等权利、同等价格。未来的趋向乃是将农村集体土地归入统一的市场体系之中,使其于法律框架范围之内进行规范流转。那个时候便不会存有小产权房这样的概念,缘由在于全部房子都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但是这是需要时间的。席志国给出建议,接下来要加速完善集体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具体办法,与此同时要严格坚守住耕地红线以及生态底线。对于那些已经建成的小产权房,要弄清楚底数,进行分类处置,不可以再拖延,也不可以胡乱行事。
当你看完了这边文章过后,你可曾有过考虑去购买小产权房,或者是你周遭有人购买了吗?你认为小产权房是应当全部予以拆除,还是在补缴相应费用之后使其合法化呢?欢迎于评论区留下你的看法,进行点赞与转发,从而让更多人能看到这一重要变化。